新交規(guī)扣 12 分能否通過學習減免扣分?
新交規(guī)扣 12 分能通過學習減免扣分,但有條件限制。
試點地區(qū)如重慶、四川、廣東深圳等地已開展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工作,之后更多地區(qū)也在逐步推進。
機動車駕駛?cè)私邮芙逃绞桨ňW(wǎng)上學習和考試、現(xiàn)場學習和考試、交通安全公益活動,每個記分周期累計最高減免 6 分。
網(wǎng)上學習時,駕駛?cè)司W(wǎng)上提出申請,公安交管部門審核符合條件后,3 日內(nèi)完成累計滿 30 分鐘的學習,7 個工作日內(nèi)參加考試,隨機抽取 20 題,考試時間 20 分鐘,答錯或未答累計達 3 題不合格,24 小時內(nèi)可補考 2 次,考試合格減免 1 分?,F(xiàn)場學習每次不得少于 1 小時,要通過系統(tǒng)簽到簽退。
不過,有以下 7 種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請:本記分周期內(nèi)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已達到 12 分;上一個記分周期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;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(nèi),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飲酒后駕駛機動車,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、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,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;駕駛證在實習期內(nèi),或者駕駛證狀態(tài)具有逾期未審驗、扣留、暫扣、違法未處理情形;駕駛?cè)嗣掠形刺幚淼慕煌ㄟ`法行為記錄;駕駛?cè)嗣掠邪踩夹g(shù)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(guī)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;機動車駕駛?cè)藚⒓咏邮芙逃郎p免交通違法記分,存在弄虛作假、冒名頂替情形。
另外要注意,“學法減分”必須在駕駛證記 1-11 分也就是未記滿 12 分的情況下參加,已經(jīng)記滿 12 分的必須直接參加滿分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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