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車家庭在北京申請指標需要準備哪些材料?
無車家庭在北京申請指標需要準備以下材料:
內地居民需準備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。
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準備軍(警)身份證件和居民身份證。
港澳居民準備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》和《港澳居民身份證》。
臺灣居民準備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。
外籍人員準備有效護照。
各類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證件外,家庭主申請人還需準備本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、所有家庭申請人婚姻狀況的相關證件。
由他人代辦時還需準備授權委托書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、親屬關系材料(戶口簿或結婚證)。
以上相關證件和各類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 1 份復印件。
家庭主申請人要符合相應條件,比如本市戶籍居民需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,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,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(fā)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。
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,除上述車輛條件外,還需持有有效的軍(警)身份證件和在部隊辦理的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(fā)的居民身份證。
持有有效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,在滿足車輛條件的同時,要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發(fā)的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》,且隨往配偶及子女不能以此申請。
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,除車輛條件外,要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(含)連續(xù)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。
香港、澳門居民,除車輛條件外,要持有十年有效的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》,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。
臺灣居民,除車輛條件外,要持有五年有效的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,和本市公安機關核發(fā)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簽注,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。
外籍人員,除車輛條件外,要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北京簽發(fā)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許可或訪問簽證,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。
個體工商戶可以作為家庭主申請人申請,按個人的有關規(guī)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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