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暫停開四停四的決定是基于什么原因?
廣州暫停開四停四的決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。
首先,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,為減少群眾因乘坐公交、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而發(fā)生的交叉感染,暫停該措施。
其次,隨著全市交通擁堵狀況加劇,有限的道路資源在早晚高峰期間更為緊張,社會各界對優(yōu)化出臺更直接、更精準、更有效的交通管理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廣州交警在統(tǒng)籌考慮市民出行需求和道路交通治理的基礎上,充分借鑒國內其他城市管理經驗,會同第三方科研機構調查研究、評估論證優(yōu)化調整方案,并綜合公開征求的市民意見和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意見,將“開四停四”管理措施優(yōu)化調整為“高峰限行”管理措施。
“高峰限行”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工作日早高峰(7:30-9:00)、晚高峰(17:00-19:00)限制非廣州市籍小客車在管控區(qū)域內通行;執(zhí)行任務的軍車、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,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(不含租賃小客車),持校車標牌且標牌路線行經廣州市行政區(qū)域的非廣州市籍校車,港澳號牌、使領館號牌車輛不限行,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不限行;公眾休息日及法定節(jié)假日,召開中國共產黨廣東省代表大會、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全體會議、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廣東省政治協(xié)商會議,以及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期間不限行;每個自然年前兩次違反的,不予處罰,自第三次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起依法進行處罰。因緊急特殊情況違反規(guī)定的,可向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。
對比“開四停四”,“高峰限行”主要調整了限行時間,限行范圍未有調整。之所以作出以上調整,主要是基于全市目前交通擁堵集中區(qū)域的實際情況,充分考慮廣州作為省會城市,具有政治、商務和文化等功能性交流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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