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小客車搖號可以申請幾次?
北京小客車搖號的申請次數(shù)不是固定不變的。
通常情況下,符合條件的個人名下一年可以搖號兩次。要是同時申請普通指標和新能源指標,一年就有 3 次獲得指標的機會。
有駕駛證且名下沒有機動車的人申請一次,如果本輪沒搖中,會自動轉(zhuǎn)入下一期參加搖號。第一次沒搖中,第二次在有效期內(nèi)也會自動再搖號。審核通過一次的有效期為 6 個月,可以自動搖 3 次。到期之前可以申請延期,延長半年有效期,又能搖 3 次,之后需要重新審核,再搖 3 次,延期再 3 次,就這樣循環(huán)。
能夠申請搖號的個人需滿足以下五類狀況中的任意一種:北京市戶籍人員、駐京部隊現(xiàn)役軍人和現(xiàn)役武警、持有效身份證件并在京居住 1 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、華僑及外籍人員、持有效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;持有北京市有效暫住證且連續(xù) 5 年(含)以上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北京市戶籍人員。
按照北京小客車搖號的新政策,每年可以搖三次。北京小客車指標申請資格累計的有效期為 12 個月。申請人自初次申請取得有效編碼起每 12 個月未使用該指標的,系統(tǒng)將自動注銷其名下全部剩余普通車增量指標。
每個自然年內(nèi)在同一家銷售服務機構(gòu)辦理普通車增量指標配置業(yè)務不得超過 3 次。一個自然年中,對同一個家庭或個人的普通車增量指標配置申請只計算一次,即一個自然年只能獲得 1 個更新指標。
單位用戶和個人用戶均不得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相關業(yè)務。通過資格審核的家庭或個人,應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登錄北京緩解擁堵網(wǎng)站查詢資格審核結(jié)果并自行下載打印《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配置確認通知書》。通過資格審核后,單位和個人應按照通知要求及時繳納車輛購置稅及保險費。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購買資格。單位和個人在完成車輛購置稅和交強險等相關手續(xù)后,應及時到指定地點參加搖號登記,逾期的視為放棄。單位和個人須按有關規(guī)定正確使用、妥善保存、定期核對本人名下在京使用的有效普通小客車增量配額證明文件。有關政策如有變動以最新政策為準。
最新問答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