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置換新車政策的有效期是多久?
廣州置換新車政策的有效期是從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。
在這個期間內(nèi),個人消費者將本人名下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小客車通過“置換更新”的方式,在依法登記注冊并在廣州從事汽車銷售經(jīng)營的企業(yè)購買新能源車、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,且在廣州市完成新車注冊登記的,可申請置換更新消費券補貼。
報廢更新的申請時間是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。申請對象為個人消費者。
報廢車輛條件為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,需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。
更新車輛條件為納入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.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。
自 8 月 15 日起,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,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。
以舊換新補貼分為兩類,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,只能二選一。
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(含當日)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,并購買納入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新能源乘用車,補貼 2 萬元/輛。
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,并購買 2.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,補 1.5 萬元/輛。
個人消費者可以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網(wǎng)站或“汽車以舊換新”小程序,并填報相關(guān)信息。
補貼車型為小客車,小客車是指公安部《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》中機動車結(jié)構(gòu)規(guī)格分類表規(guī)定的“小于或等于 9 座以下小型、微型載客汽車”。
舊車報廢日期以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。
舊車轉(zhuǎn)讓日期以《二手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》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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